政策解读——2022年奈曼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109

一、制定背景

为开展好全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1〕59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党建为引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平台,以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弱势群体为目标,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离军不离党”精神,激励广大退役军志愿者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职责

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社会所需、退役军人和群众所求,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为核心,无偿提供志愿服务

四、工作目标

在现有1个奈曼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和16个苏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志愿服务队基础上,到2022年4月10日,全旗27个嘎查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建成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每个服务队人数达到10人以上。全旗未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嘎查村,力争成立以退役军人牵头的志愿服务小分队,每个小分队至少有3名退役军人志愿者。每个志愿服务队或小分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活动。通过开展志愿活动,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理念,让退役军人志愿者在基层发光发热,为民服务再立新功。努力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打造成一支有信仰、有情怀、有责任、有担当特色鲜明的优秀志愿服务队伍。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新模式,提升退役军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增强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各苏木乡镇参照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志愿服务项目,力争一村一品。

(二)注重工作结合。要注重联系实际,将志愿服务活动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协调并进,围绕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展示退役军人志愿者风采,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宣传总结。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志愿服务进展情况和先进事迹,及时梳理推送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展示退役军人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让退役军人彰显自身价值、赢得社会尊重,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

关于印发《2022年奈曼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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