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137

一、制定背景

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发放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通辽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行“一人一档”,建立精准、动态、安全、规范的电子档案,全方位登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科学有序为每位服务对象建档立卡。建档立卡工作和优待证发放工作同步进行,在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旗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综合协调组、风险防控组、建档立卡组、宣传服务组、技术保障组。

四、工作阶段安排

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属地责任,高效落实,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达每位服务对象。

(二)健全工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建立联络员制度,形成密切配合、多级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地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实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保持及时沟通联系,依据政策规定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优待证的制发、开卡开户、补换等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优待项目清单的落地落实。各地要在每月15 日和30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疑难问题随时报告,按照政策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

(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工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确保设施设备到位,工作有效运转,尤其是对没有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的苏木乡镇(街道),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确有困难不能开通的,要制定相应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调整更换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持续性;合作银行要落实相关政策和协议内容,做好专属服务,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共同圆满完成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关于印发《奈曼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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