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政府关于关于优化营商环境“1+10”方案的相关要求,分中心召开了此次专题会议,确立了分中心所要认领事项,参会人员有交易组织股、采购组织股、办公室负责人。
会上,高学芳副主任和各股室负责人逐条梳理了《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实施方案》和《通辽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两个方案,确定了方案中分中心需要认领的事项。
一、《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实施方案》承担政府采购(181-185)5项中第181项不能认领,其余4条可认领,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189-197)9项中第193项不能认领,其余8项可认领。
二、《通辽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15)项中第(4、5、8)项不能认领,其余12项能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