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旗防汛工作总体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依据《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奈汛办字【2022】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任务
一是预防为主,加强防汛日常准备工作;二是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做好安全度汛工作;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和工矿企业,及时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安全平稳度过汛期,我局成立了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股室做好工作准备,协调配合落实好全旗防汛工作。
组 长:张国明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晓波 (副局长)
王金侠 (副局长)
成 员:刘庆宇、杭常山、冯明磊、郭艳红、王桂兰、吕国飞
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以及其他防汛救灾的协调工作。
三、预案实施
(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企业安全平稳度过汛期。
(二)上级及有关单位的通报和防汛指示、工作要求,要及时传达,各股室要抓好落实,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防汛情况。
(三)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脱岗,遇有重大险情,及时报告,不得延误。
奈曼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