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10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10月份城镇低保资金142.694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369户2414人;发放农村牧区低保资金1050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8375户31385人。积极开展低保与信访家庭入户核查工作,对八仙筒、土城子等苏木乡镇新申请低保家庭与信访举报家庭开展入户抽查与核查工作,共计抽查200余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比对信息2.9万余条,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完成10月份特困人员补贴资金及四季度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共计发放资金244.54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96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2万元,累计受助困难群众43人次。集中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疫情防控安排部署,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对新申请儿童入户进行核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问题“清零”行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社会事务工作。完成10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系统录入工作,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10人。进一步推进“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对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集中埋葬点实地勘验,登记建立台账;完成5例生态葬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扎实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全旗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发放宣传单、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期间共接待群众咨询20余次。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对前来登记的当事人严格执行“登记一对、再来一对”的错峰模式,确保婚姻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完成了历史档案数据梳理。婚姻登记本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32对,离婚登记申请84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55对,补办婚姻登记51对。不断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维护边界地区安全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中国·国家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国家地名数据库中非行政区域、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等5大类地名的名称、类别、拼写、位置、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修改审核,共完成1000余条地名信息质量建设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深入推进嘎查村、社区廉洁文化建设,认真指导嘎查村、社区将绿色生态理念、廉洁文化建设、民族团结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质量与时俱进,使清廉、诚信、守法等道德观念成为公民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提升基层自治、法制、德治水平。积极配合组织和宣传部门,在嘎查村、社区中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开辟廉洁文化园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截至10月底,全旗18个社区已全部完成。扎实开展村委会选举后续工作,切实加强对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的指导,督促各苏木乡镇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系统填报工作。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通辽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指导各苏木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试点任务,主要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完成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申报书上报。大力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在吸取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打开思路,明确目标,加强对苏木乡镇社工站的指导督导,目前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已全部完成社工站挂牌。截止目前,奈曼旗共有社会组织140个,其中社会团体4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4个。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自治区下发盟市级和旗县区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要求,在自治区平台认领21项行政权力事项,编制目录清单。对新申请的社会组织信息及时录入,对进驻大厅的事项做好清单及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收养登记工作,2022年10月办理收养登记1件。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紧密围绕机关工作实际、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党员干部自身需求,制定周密详尽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进度、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划。建立学习强国APP学习机制,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10月民政局党支部学习积分位于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三名。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年终考核、巡察整改等民政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锚定目标不放松的干劲,扎实抓好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五)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密集,“一老一小”和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民政局各股室、各服务机构备足物资储备,严格实行预约出入管理,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观察询问,查验“健康码”,并详细登记14天内旅行史。加强安排部署,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预防和信息上报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2022年11月份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放11月份城乡低保资金。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系统维护更新;加强对各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奈曼旗第二敬老院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系统录入、档案提交工作,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继续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价格秩序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提升殡仪服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宣传力度,提倡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加强行政界线管理,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奈曼旗地名志编纂、地名触摸屏软件制作、标准街路指示标识设置等工作。根据通辽市与赤峰市第七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敖汉旗、翁牛特旗开展通赤界线界桩实地联合检查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将廉洁文化和绿色环保理念写进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成为基层群众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自治性行为规范,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德治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重点抓好村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帮助村居委会减轻工作负担等工作,引导村居委会关注民生,服务居民,贴近群众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努力提高自治能力。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继续加强探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切实落实好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高质量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打造奈曼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指导挂牌的乡镇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筹备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及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化管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收养评估。
(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及时将异常情况上报。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制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研究分析防控形势,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全旗各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证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五)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和完善学习制度,持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合理制定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调动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每月“监督执纪+”平台各项任务;利用微信群发布廉政课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