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参谋部、项目部、规划部、协调部”作用,努力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立项争资、能耗“双控”、能源产业、粮食生产和物资储备等重点工作,推动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从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配合旗委第十三届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大会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通报反面典型案例1例,党员干部共查找问题48项,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组织召开党员大会27次、支委会7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狠抓组织建设,与光明社区等其他共驻共建单位举办以“草原儿女心向党,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庆“七一”文艺汇演活动,开展“我读你听”读书分享活动。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推进三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渠道,及时完成监督执纪平台任务。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努力克服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实施“项目管家”包联服务机制,各部门坚持“跑步进厅”,协调项目生产要素配置、用地保障、电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难点问题。实行项目建设“周调度”,每周印发《重大项目建设信息专报》,及时将投资情况报送至“项目管家”,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痛点、堵点。前九个月,开复工重点项目75个(含秋季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43.6亿元,同比增长38.85%预计全年完成投资56亿元。树立节约集约发展的鲜明导向,开展待批项目大起底、“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
加强与自治区、通辽市发展改革部门沟通衔接,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截止目前我委争取到位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7639万元。把握政策机遇,发挥专项债券对于稳投资的重要作用,落实债券项目2个、到位资金1.87亿元,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12个。
(三)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配套广星66千伏输变电、兴固35千伏输变电、玻纤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明阳“风光火储制研一体化”示范30万千瓦风电项目完成48台风机吊装工程、60台风机基础浇筑工程、180台集电塔基浇筑工程。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和设备建设安装完成,计划月末投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配套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完成6台风机和39基线路塔基基础工程建设。经安4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1.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0.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取得指标,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中俄东线奈曼旗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奈曼旗能源产业“十四五”规划》。1-9月新能源发电11.38亿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2.11亿千瓦时,风力发电8.24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1.02亿千瓦时。1-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19.61亿千瓦时。截至目前,已为农牧民冬季取暖采购平价煤39058吨,分发到户20236户,采购分发工作预计11月中旬完成。
(四)全力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能耗监测调度。按月对全社会用电量、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研判、分析、预警。推动我旗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以上的5家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组织经安镍铁、兴固纳米微晶石等四个重点项目单位进行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并编制自查报告。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截至目前,2022年我旗已批复8个优质项目的节能审查手续,共计批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9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4.01万吨标准煤,项目平均能耗强度等价值0.99吨标准煤/万元。积极协调节能审查权限在自治区层面的重点项目节能审查转报、第三方评审、报告修改、审批组件工作,宏基水泥完成节能审查变更手续,兴塔氧化钙、经安铸造、经安冶金石灰项目获得自治区节能审查批复。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主题,于6月14日上午在人民广场联合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引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节能宣传周各项活动,持续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积极落实利好政策。积极推进我旗经安镍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实行自治区级能耗单列,基础材料已多次修改上报市发改委。推动经安、和谊、禾恒等镍铁项目兰碳消费量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管理范围内,具体申报材料已上报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
(五)全面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镍循环产业链项目建设,经安镍铁项目5条生产线已投产,1条已具备投产条件。组织实施经安不锈钢、铸造机加工、冶金石灰等延链、补链项目。经安不锈钢项目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完成投资10.03亿元,预计2023年7月建成投产。经安铸造机加工、冶金石灰项目均已获自治区节能审查批复。依托重点用能项目谋划了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分布式光伏等一批新能源绿电替代项目。对全旗《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形成《奈曼旗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市发改委。积极实施物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总投资2.39亿元的奈曼旗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奈曼工业东区铁路新建工程项目已全面复工,内蒙古通辽集丰中转物流有限公司粮食中转物流项目建设完成,公转铁、公铁联运的物流运输格局初步形成。储备奈曼旗经安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冷链物流一期建设项目。及时调度汇总我旗服务业发展情况,形成了《奈曼旗服务业发展报告》上报市发改委。
(六)加强粮食生产和物资储备监管,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原因,制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共发现我旗涉粮问题37个,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均已整改到位。落实粮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共发现16家企业29个问题,现场向16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政策性粮食监管责任,深入大沁他拉国家储备库、八仙筒国家储备库、华通粮油有限公司3家企业对地方储备粮质量、数量、轮换管理、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深入聚丰源粮食购销公司、老玉米粮食购销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了粮食行业2022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粮食安全,科技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让节粮爱粮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七)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应急保障。通过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绿色通道”的法定应急采购程序,分别于7月27日、9月9日、10月20日以自采的方式采购生物安全实验室方舱、日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配备检测设备和核酸采集工作站,有效应对我旗核酸检测需求。及时调拨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有效保证了支援赤峰的样本检测任务和我旗应检尽检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我旗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的启用和运行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防寒(防暑)发电机、帐篷等日常救灾物资储备,切实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八)坚持规划先行,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发挥旗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代表旗人民政府起草完成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顺利通过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协调调度各部门,策划中央财经委十一次会议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项目储备库。完成发改委系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和措施自查清理工作。协调自治区、通辽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奈曼旗由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变更调整为资源型县城事宜。编制奈曼旗“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2上半年实施监测报告。
(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印发《奈曼旗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和经营许可增项等具体工作中,及时查阅涉企信用信息情况,准确掌握失信企业名单。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对全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情况进行了3次通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督促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积极填报,统筹推进全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诚信进校园”活动,持续推进我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十)做好价费管理。落实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对旗内商品房销售价格继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认真调控“米袋子”和“菜篮子”价格和市场供求。调整奈曼旗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企业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对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实行周监测,设立粮油副食品和药品价格监测点3处。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升思想引领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补足党员的思想之基和精神之钙,强化党员的干事创业本领。坚持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建设经常性、创新性,进一步优化党员管理制度,鼓励党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用形式多样的实践载体来支撑实践平台,丰富活动内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用好组织生活会这个锐利武器,充分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制度优势,及时扼杀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作风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二)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旗委1号文件形式下发《奈曼旗2023年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计划实施的重大项目61个,年度计划投资54.5亿元,其中,新建项目42个,续建项目19个。按行业看,工业项目29个、农林牧草项目8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15个、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1个、社会事业领域项目5个、房地产开发类项目3个。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继续发挥好旗处级领导“项目管家”牵头作用,深入一线加强开工项目调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综合协调,积极强化要素保障,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前期手续的组件、转报、盯办工作,推动新建项目保开工、续建项目保进度。常态化做好重点领域谋划储备工作,科学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格局。
(三)大力发展能源产业。坚持“多能互补”“多网并存”“多元消纳”,加快推进明阳30万千瓦风电、经安1.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0.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等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并网发电。加快经安4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中俄东线奈曼旗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积极争取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统筹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消纳情况,提高新能源装机规模和发电量,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体系。抓好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点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全面梳理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能源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四)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工作。落实粮食流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好粮食收购,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做好粮油储备和供应工作,按照日调度日上报工作要求,做好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加强粮油储备管理,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应急需要时能调得动、用得上。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粮食企业开展“两个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化解风险。推进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彻底,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整改落实。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做好应急物资轮换、储备工作,及时根据旗委、旗政府指令和防疫物资实际需要,加大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防疫防控物资台账管理,加强入库、保管、出库等工作。
(五)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完成奈曼旗“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盯紧自治区、通辽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协调推动省道503(奈曼至阜新)公路北延工程等一批项目纳入自治区“十四五”中期调整规划。代表旗政府完成202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编制,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落实意见、行动计划等编制,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奈曼中蒙医药特色小镇、青龙山甘薯小镇建设。
(六)统筹做好能耗“双控”和产业发展工作。继续发挥好“月调度”机制,对规上工业、全社会用电量,一、三产及居民领域用电大户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快玻纤等强度相对较低项目升入规上工业进度,稀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强度。推动牧原、新能源等高附加值行业达产达效,确保工业增加值应统尽统。继续积极申请对经安系列项目实行能耗单列,保障项目投产进度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和使用,以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提高清洁燃料车辆的占比。做好商贸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推动用电大户节约用电。推动各级公共机构有序开展照明、节水等老旧设备改造,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效率。
(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双公示”归集工作,推进落实7日内及时将“双公示”信息上传至“信用中国”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坚持定期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归集公示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保证我旗双公示信息填报及时率达到100%。 推动落实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月调度系统)填报工作,持续做好全旗范围内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日常监管、推送工作。
(八)开展价费监管。对房产开发企业销售的商品房实行申报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加强对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价格的监测,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推动成本监审工作,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选择有影响、有代表性的调查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