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1年全区信访工作,分析当前信访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全区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2021年盟市信访工作考核情况。部分盟市、厅局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1年,全区信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信访系统落地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前所未有的力度、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勇气,一体推进抓源头、抓化解、抓稳定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大局,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信访保障任务;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统筹抓好疑难重复信访事项办理和“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创新机制释放更大工作效能;抓紧抓实源头治理,信访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工作队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蔚然成风,推动全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助力全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奋发有为做好新时代全区信访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彰显政治本色,更好地回报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怀与重托。要坚定人民立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从制度机制、业务规范、方法手段、工作作风各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2022年全区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主线,讲大局、担使命,全力推进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持不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贯穿始终。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切实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二是坚持不懈推进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发扬攻坚克难的斗争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筹推进重复信访事项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分类建立清单、压实各方责任、逐案销号化解。
三是坚持不懈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落实落地,推动“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全面提升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坚持不懈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大力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旗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吸附化解矛盾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五是坚持不懈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务实作风,坚持“一线工作法”、“闭环工作法”,营造“个个钉钉子、人人敢担当、处处争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信访局班子成员、处以上干部及自治区有关厅、局、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在自治区主会场、驻京劝返中心分会场参加会议,盟市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在盟市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