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修表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牵头建立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目前已经开展了6批次评价,全国累计有98个城市参与评价,覆盖了31个省(区、市)。在这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制度、指标、报告3个“1 N”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这3个“1 N”,首先是制度“1 N”,“1”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N”是各地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指标“1 N”,“1”是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18个大项和87个小项,“N”是地方结合实际增加的N项指标。报告“1 N”,“1”是国家发改委每年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N”是地方发布的自评报告。各地区对照国家指标体系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改革,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很多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已经从1.0版迭代升级到5.0版,全国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聚焦重点、持续发力,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归纳起来,下一步重点举措可以用5个词来概括,就是“公平、公正、开放、便利、满意”。
公平,就是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让企业平等进入、公平竞争。我们将重点推行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清单等管理制度。当务之急是加快破除市场隐性壁垒,打破“玻璃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公正,就是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和稳定市场预期。我们将重点推动“3个落实落细”。一是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通法规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落实落细监管制度规则,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三是落实落细制定涉企政策的程序规定,让企业家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使政策举措更接地气,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
开放,就是坚持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推动外资外贸稳定发展。一方面,突出抓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的执行,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另一方面,加大服务保障外资企业力度,全力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合理诉求,让中国长期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
便利,就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高效。重在“3个推进”。一是推进窗口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更多政务事项集成办理。二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协同联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推进技术赋能流程优化,开发更多数字化服务场景,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满意,就是发挥评价引导督促作用,促进各地推出更多市场主体认可的硬招实招。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我们将继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引导和支持更多城市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弱项,积极主动开展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