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3+2”贯通培养招生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顺应时代要求,着力构建现代职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所制定的一种招生模式。“3+2”高职招生录取是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所设置专业需要制定招生计划的录取招生模式。
中高职“3+2”录取的生源是每年参加全区中考网上统一报名并且参加中考未被录取的生源中录取。录取方式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填报志愿。
中高职“3+2”模式即学生完成3年中职教育后再接受2年高职教育,毕业后取得相应中高职教育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3+2”试验班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学习后,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3+2”中高职每年录取时间为8月7日-8月10日进行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第一次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按分盟市、分学校、分专业公布;第二次填报志愿和后续志愿招生计划按分学校、分专业公布,不再分盟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录取总分合成,按单科加权后累加并进行四舍五入取整。按照自治区要求成绩合成与换算的基础上盟市自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每年各盟市最低控制分数线换算之后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