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自治区疫情多点频发,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等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旗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举办10人以上的各类宴请宴会等聚集性活动,自2022年10月28日起暂停审批各类宴请宴会等聚集性活动,已经审批的,一律暂停举办。严格农贸集市及城区广场、公园管控,坚决减少人员扎堆、聚集。
二、各类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配合防疫工作,严禁接待各类宴请宴会等聚集性活动;各类场所张贴醒目清晰的“一通码”标识,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乡镇苏木场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同时统筹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举办聚集性活动的,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部署,非必要不离奈,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测温和“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共同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守护您和他人的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