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新水源地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编号:H4200004366001687001)于2022年04月01日9时00分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开标室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现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质疑电话:13948657900
招标单位:奈曼旗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姓名:刘福丽 电话:13948657900
代理公司名称:内蒙古金路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刘珊珊 电话:18847520040
监督部门:奈曼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投诉电话:15904751669
一、中标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小写)2,200,000.00元
二、工期:2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永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1220063
(1)给排水:
专业负责人:黄贺;专业设计人:李桂星、黄静。
(2)市政电气:
专业负责人:张生;专业设计人:金明鹤、王冉。
(3)市政建筑学:
专业负责人:任勇;专业设计人:马毓娟、陈旭。
(4)建筑工程:
专业负责人:刘志刚。
(5)市政结构:
专业设计人:王佳奇、刘畅。
(6)市政供热:
专业负责人:范寿波;专业设计人:李治东。
(7)建筑环境设备:
专业设计人:赵晨宏。
(8)工程经济:
经济负责人:张志超;工程经济:王志勤。
五、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情况:
1.沈阳市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西部净水厂(二期)设计
2.大安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3.宝清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
4.黑龙江省鹤岗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5.南部三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EPC 总承包
六、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招标控制价:2400000元。
工期:25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 投标人具备近三年(2018 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4. 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 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6.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7. 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对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
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9.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10.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单位名称:奈曼旗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通辽市奈曼旗
邮 编:028300
联系人:刘福丽
联系电话:139486579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金路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东段
邮 编:028000
联 系 人:刘珊珊
联系电话:18847520040
附件:中标结果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