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转发《关于对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 情况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完成情况 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奈林草字〔2022〕120号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次数:102

各苏木乡镇场,国有林场、中心,水库:

现将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情况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准确掌握2018年—2020年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2019年以来采伐迹地更新完成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地区要将自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上报旗林草局。

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联系人:宋健 13946545748

采伐迹地恢复造林联系人:于丽华13947564208

 

附件:1、2018-2020年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情况统计表

2、2019-2021年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情况统计表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2018-2020年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完成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 2020.2021年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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