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明华宅基地首次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8 浏览次数:97
关于刘明华宅基地首次登记的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明华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义隆永镇北偏坡营子村

150525107202JC00343F00010001

房屋:138.23

土地500㎡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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