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奈曼旗仁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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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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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仁康医院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中段) |
奈曼旗仁康医院 |
大连名赫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现有办公楼进行建设,共分为五层,地下室设有操纵室、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管道房,医疗一楼设有接待大堂,二楼设有各科室及手术室,三楼主要为病房及值班室,四楼设有办公室和库房。设计日门诊量80人,设置床位总数为20张。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由引风机经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取全封闭,无组织废气采用密封性较好的门窗,设置隔离带及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外溢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医院综合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奈曼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 4、医疗废物由专用收集容器收集暂存于医疗危废暂存间,过期药品定时由专业人员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污水处理站格栅过滤出的固体废物及污泥经消毒脱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