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8日我局拟对《内蒙古鸿启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年破碎3万吨废塑料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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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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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破碎3万吨废塑料瓶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白音他拉园区铁骑王路与111国道交口北5公里处 |
内蒙古鸿启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
大连名赫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为33350m2,租赁该园区内内蒙古恒谊农牧业有限公司院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建三条粉碎塑料生产线,日产量100t,年破碎30000t废塑料瓶。总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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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物料粉碎工序采用湿式作业,设置喷淋装置进行喷淋;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 2、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厂房内,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项目脱标工序产生的塑料瓶身商标外售,人工分拣工序产生的非塑料、风选工序生产污泥、等杂物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循环水池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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