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至少由三人组成。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如下:
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 斯亲高娃(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马银锁(村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成员: 马金玉(村两委委员,妇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