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隆永镇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意见
根据《全国文明村测评指标评价意见的函》文件精神,我镇对相关内容进行评价,情况如下:
一、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坚持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因地制宜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 没有发生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政策等问题,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没有发生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盗伐滥伐及涉野生动植物等刑事案件。
评价情况:西地村、大沟村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政策宣传,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以“三清一改”、“清四堆、治四乱”为重点,村屯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将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列入村规民约,利用村村响、微信群等多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村庄范围内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按照“网格管理、定人定责、区域到户、层层落实”的工作模式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建立“五员联动”工作机制(即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保洁员、群众)定期清扫垃圾,并将村内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专职生态护林员常态化巡查,截至目前两村均没有发生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盗伐滥伐及涉野生动植物等刑事案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两村测评指标全部完成。
中共义隆永镇委员会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