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对簿公堂 执行法官化解恩怨

发布日期:2022-08-27 浏览次数:49

 

刘某与姜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但两人因性格不合又聚少离多,矛盾只增不减,2021年刘某与姜某因夫妻感情破裂而一度“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婚生男由刘某抚养,姜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刘某向姜某支付财产补偿款3万元。但在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按照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姜某于2022月7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支付财产补偿款3万元,而刘某也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姜某支付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陈辉考虑到两个案件的特殊性,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两案合并一案,力争让双方主动履行。经过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关系逐渐缓和,双方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被执行人姜某当场履行了抚养费,并保证今后会主动支付抚养费;刘某亦当即履行支付财产补偿款3万元。至此,两起案件圆满执结。

 

在家事案件执行程序上,奈曼法院执行局以执行措施为基础将说服教育作为重点,开创多种执行形式和方法的探索,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同时我院运用家事审判“三段六步法”,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纠纷,真实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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