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筑牢政治忠诚
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明确党员培训教育主体任务。一年来通过政治轮训、支部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开展集中培训19次,参训党员达到1800余人次,充分引导法院党员干部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切实落到实际行动中去,全面把握“三个一”工作理念,即:政治机关是人民法院第一属性、审判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力、讲政治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求。确保审判权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定不移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法院队伍是国家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践行者和捍卫者,这对于法院干警的政治操守、政治品格、政治能力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为发挥政治能力在审判实践中的决定性作用,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建立、修订管理制度13项,集结全院骨干审判力量,常态化召开审判案件分析会2次,重难点未结案件督导会议9次,法官联席会议5次,从政治上谋划工作、判别是非、明法析理,引导干警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在审判案件中充分体现法院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保障审判权得到依法公正行使。
着力涵养党内生态
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带头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按要求定期讲授廉政党课4期,定期召开院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党组成员带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指导7轮,倒逼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实效性,提升党员政治意识,辐射带动全院干警遵守纪律规矩,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做实做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建设,驰而不息改进司法作风。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认真践行旗委关于依法治旗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继出台《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积极协调17个调解组织,聘任31名特邀调解员,在基层法庭设立“宝风山工作室”等庭前调解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司法确认等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使邻里纠纷、土地纷争、赡养纠纷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实现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了17.9%。为强化审判执行联动,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183份,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52件,促进首执案件申请执行率同期相比下降了30.5%。同时,大力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模式,组建交通事故、环境资源、旅游服务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门诊式”“精细化”审理。在妥善化解风险矛盾基础上,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着力党建业务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中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把握好这个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关键是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实践经验表明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融入和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和第一要务。近年来奈曼法院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各项要求,统筹做好“六个深度融合”,即实现在工作上、在组织设置上、在组织教育上、在绩效考评上、在典型选树上、在品牌创建上深度融合。以党组织为坚强领导核心,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等方面谋划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依法处理具体案件,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党建工作矩阵,切实打破部门壁垒,增强工作合力,夺取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双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