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奈曼旗尽快开展河道行洪突出
问题排查整治 侵占河道问题排查整治
侵害河湖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和清四乱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民委员会:
现将《奈河办字〔2022〕14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嘎村根据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整改。确保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侵占河道问题排查整治、侵害河湖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和清四乱工作落实到实处。
此通知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