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保密制度。属于保密的工作或在工作开展中暂应保密的内容有关领导要予以明确,参与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领导要求保密。
2、会议保密制度。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有关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干部人事调整等暂不公开的事项,参会人员在未公开前必须保守机密;凡属各类会议要求不对外公布的事项属秘密,参会人员不得泄密;会议讨论过程属秘密,不得对外泄密;会议记录属机密,查阅、复印、传抄必须经过批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由党委书记批准,政府镇长办公会议记录由镇长批准。
3、文件保密制度。收发文及文件整理归档严格按《机关办文制度》执行。未经领导许可与文件无关人员不得传阅、查阅、复印、传抄文件。属于保密的文件,有关人员在打印、传阅、整理归档过程中严格保密。
4、档案保密制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档案整理和有关材料归档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含未归档档案的持有者)要严守档案秘密,查(借)阅档案,必须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5、公章管理制度。公章管理按机密对待,须设专人管理(有签批职权的人员不得兼管公章)。加盖部门公章必须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党委、政府公章必须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属于审批类事件加盖公章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的一律无效,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6、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严禁计算机信息系统违规互联及移动存储介质违规交叉使用,不得在联网电脑上处理涉及维稳、信访、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文字材料。上报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光盘上报,不得用网络上报材料。
7、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在接收涉密传真、电话时要严格保密;财政人员涉及现金、账目的保险柜密码要严格保密,工作人员调整的要及时更换锁具和密码。
8、凡涉密人员泄密的一律调整工作岗位并追究相关责任,造成后果的当年度评为不称职,同时依据《保密法》给予处理。
9、信息网络设施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信息网络管理员予以技术指导,进行有效维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设信息网络管理人员,指导全镇信息网络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