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管理,强化服务职能,干部值班值宿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法定节假日或特定时期值班值宿由党委政府另行安排。
1.负责来人、来访联系登记。(1)凡来客来访由值班人员负责登记并电话联系所要去的部门或有关人员(含党政领导),联系好后通知服务对象应要去的办公室具体位置及门牌号;未联系上的,要告之服务对象择时再来。如遇紧急事项可及时与有关领导联系。如遇各级领导检查来访,要及时通知党政办主任和有关领导。(2)负责劝阻商业推销人员进入楼房办公区。(3)对来办事人员不按导政服务私闯办公区的要耐心劝解,并与相关的办事部门和领导及时取得联系。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党政办公室主任和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2.负责接听电话。值宿人员具体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
3.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工作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工作期间办事或值班当日需请假的要经带班领导准假,并由带班领导调整人员。
4.工作人员要语言文明,仪容整洁,微笑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的服务信息,并做好接待工作。
5.值班值宿人员脱岗、漏岗的,出现一次诫勉谈话,每两次按旷工一天对待。
6.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流带班制。
7.值班值宿工作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如遇重要事情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有关领导汇报。
8.在机关外办公的部门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