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仍然呈现出“点多、面广”的特点,全区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我市及我旗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现就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一要带头执行防疫政策。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坚守岗位,冲锋在前,服从单位、社区及嘎查村防疫规定,带头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防疫政策落地见效。
二要带头履行包联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旗委、旗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包联工作的部署安排,扛起责任,靠前指挥,深入包联乡镇、社区实地督导指导工作,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要带头遵守出行管理。非必要不离奈,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履行双报备制度(在出行前和返回后均向居住地和工作单位报备行程),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热病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人员在未排除风险前不得出行。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要带头常态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旗疫情指挥部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亲属、同事和群众积极参与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五要带头做好宣传引导。认真学习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积极为公众解疑答惑,引导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劝导居民戴口罩、不聚集、不外出。遇到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现象时,要主动劝导,形成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氛围。
六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网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十个严禁”要求。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