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纪委监委关于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187

奈曼旗纪委监委关于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通知

全旗广大党员、干部:

当前,全国疫情仍然呈现出“点多、面广”的特点,全区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我市及我旗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现就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一要带头执行防疫政策。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坚守岗位,冲锋在前,服从单位、社区及嘎查村防疫规定,带头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防疫政策落地见效。

二要带头履行包联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旗委、旗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包联工作的部署安排,扛起责任,靠前指挥,深入包联乡镇、社区实地督导指导工作,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要带头遵守出行管理。非必要不离奈,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履行双报备制度(在出行前和返回后均向居住地和工作单位报备行程),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热病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人员在未排除风险前不得出行。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要带头常态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旗疫情指挥部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亲属、同事和群众积极参与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五要带头做好宣传引导。认真学习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积极为公众解疑答惑,引导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劝导居民戴口罩、不聚集、不外出。遇到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现象时,要主动劝导,形成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氛围。

六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网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十个严禁”要求。

七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要积极响应国家疫苗接种政策,并劝导符合接种条件的亲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八要带头一线值班值守。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疫情防控一线,服从分配调遣,积极参与旗内交通卡口、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物资管理等重点部位值班值守,协助做好体温检测、登记“一通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工作。
防疫是一场战役,疫情即是命令。希望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这场大考面前坚守初心使命,以对人民生活平安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不怕难、不怕苦、不怕累的斗争精神,发挥好带头向前、迎难而上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旗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对在疫情防控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落实政策不力及麻痹懈怠、失职失责并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旗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奈曼旗纪委监委

2022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北奈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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