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峰云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77
关于马峰云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杨悦华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旗社家属楼

大镇规划37号区房权证字第200

房屋:104.02㎡

土地:16.26㎡

住宅

被继承人:马峰云

继承人:杨悦华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