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内蒙古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
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 “蒙速办·帮您办“ 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全旗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常态长效机制,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服务好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和群众需求,重点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常态化、科学化的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我旗集中高效审批和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优势,倾力构建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体系,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能,全力满足办事群众需求,全心全意提供“有速度、有力度、有高度、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全力打造“好地方事好办”奈曼样板,加快推进“强富奈曼”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为导向,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持续深化完善我旗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机制,加强建设代办帮办队伍,加快编制并公布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紧制定和改进代办帮办服务流程,真正形成“横向合作、纵向联动、重点代办、全域帮办、高效运行”的代办帮办服务体系,重点聚焦项目审批代办帮办“随时随地都能办、利企便民暖心办、线上线下融合办”的奋斗目标,提升“店小二”金牌服务影响力,助力全旗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三、工作职责
(一)旗行政审批局负责“帮办代办窗口”日常管理并配备专业素质强、服务态度优的帮办代办专员,负责现场解答咨询、受理代办申请、指导和督促审批部门在法定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审批问题,实现有需企业和群众办事全流程专人帮办代办。同时负责本部门职权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相关事项的帮办代办服务。
(二)旗发改委负责对重点项目库内的项目全程代办精部署,让“协作”成常态化。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对重点项目实行重点帮办代办服务,对重要环节,实行重点帮办代办服务,实行领导包联、专班推进、联审联批等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夯实投资增长基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沟通、数据交换、材料共享,精心组织,分工协作,深度研究,保障项目收集工作有序开展。
(三)旗区域经济服务合作中心负责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咨询,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厂房租用、资金扶持等方面。同时,提醒投资者(项目单位)做好履约规范,对投资者(项目单位)没有履约情况和对应的违约责任及时提示和告知。
(四)由旗人民政府组建前期手续办理“帮办代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组长由工业园区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业园区分管企业服务工作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分管审批业务副职组成。工作专班成员应熟练掌握办理审批流程,对入园项目提供全程帮办代办和跟踪包办的“保姆式”服务;“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入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部门和项目单位召开会商联审会议,对项目落地进行前期研判,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人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承担的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限;“工作专班”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结合具体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图。协调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解决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对具体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采取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模式,同步并联协同办理;“工作专班”负责制定项目前期手续“作战图”,公开项目前期手续内容、工作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信息,明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准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实施进度。
(五)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组建本部门兼职代办帮办工作人员,配合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区域经济服务合作中心、园区办等相关专职代办员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政策解答、材料审批、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代办帮办队伍。按照自治区 “蒙速办.帮您办“ 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园区、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等部门选配基层代办员和项目经办员,在各审批职能单位选配部门帮办员,吸纳覆盖企业开办、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项目审批环节的政务服务业务能手;由旗行政审批局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全旗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跟踪、督办工作;形成项目经办员、部门帮办员为主的代办帮办队伍,为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做好专业化人员保障。
(二)制定事项目录清单。由旗行政审批局牵头,有关审批职能单位负责,围绕奈曼旗政务服务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对可以实行代办帮办服务的事项进行细化梳理,编制成《奈曼旗代办帮办事项目录》。有关审批职能单位与旗行政审批局签订《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确保目录内事项帮办服务有效落实。
(三)编制办事服务指南。由各审批职能单位负责,组织专班队伍,对代办帮办目录清单内事项,特别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间等要素信息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旗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指南》(以一体化平台为准)规范设计标准和固定格式,列出办理事项所涉及的申请书、告知承诺书等表单种类及名称,并附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全面提高办事指南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全面详实、准确易懂、操作便捷。服务指南要符合“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做到实体大厅与网上审批服务高度一致。
(四)畅通政企交流渠道。由旗行政审批局牵头,由各审批职能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制,由群管理员对群内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逐一梳理并保持动态更新;由代办员负责及时跟进微信工作群信息交流情况,提升为企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针对重大项目实际需要,建立项目专属微信工作群,将项目挂联领导、审批所涉部门工作人员、代办人员、项目方人员加入工作群,及时沟通,了解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外公布代办帮办专窗服务热线,广泛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服务和意见反馈。
(五)规范代办帮办流程。由旗行政审批局负责,各审批职能单位配合,按照提出申请、受理委托、事项办理、交接归档、服务评价“五个环节”标准化流程,根据代办事项复杂程度、办理环节数量等因素将委托代办事项分为即办事项、重大事项、控制事项。程序简便、能够当天办结的即办事项,代办员直接办理,特殊情况无法当日办理的要做出相应解释;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的重大事项,代办员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项目,向企业做出不予办理的合理解释。
(六)完善培训考核制度。由旗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审批职能单位配合,制定代办帮办培训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部门轮岗、专题讲座、技能比武、观摩交流等多元化培训,将代办帮办服务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通过服务平台、工作电话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代办帮办服务督办员负责,以年终考核的形式,对审批职能部门开展代办帮办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选年度“最美代办员”和“最美帮办员”的主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影响服务质效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对代办帮办人员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七)建立协调运转机制。由旗行政审批局牵头,协调有关审批职能部门建立代办帮办工作协调运转机制。各部门代办员主动对接、项目经办员积极配合,畅通招商信息收集渠道,建立项目信息收集制度;各审批职能部门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联办制度,部门帮办员作为各审批环节绿色通道责任人,共同做好绿色通道开设、联办等工作;旗行政审批局牵头完善部门之间联系通道,项目代办员负责动态掌握重大项目审批进度,开展项目现场服务,主动收集存在问题,及时交办并跟踪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机制,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便民利企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审批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杜绝发生以事项办理环节复杂、权限下放难度较大等为由推诿阻挠代办帮办事项授权认领和开展的现象,同时避免出现以实施代办帮办服务为借口而发生“甩包袱”“撂挑子”现象。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旗行政审批局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进驻窗口,勇于创新、善于破局、强化服务,共同做好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各相关进驻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责作用,加强对代办员、经办员、帮办员的管理督促,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在代办帮办服务中履职尽责。
(三)明确工作原则,确保工作实效。各审批职能单位、以及全体代办帮办人员要树立“普通项目全覆盖、重点项目全面帮、招商项目提前帮、重大项目精准帮”的服务理念,遵循“自愿委托、无偿服务、合法高效、协调联动”的服务原则,按照“群众呼声有回应,所收材料有回执,事项办结有回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充分整合资源,简化办理程序,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代办帮办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审批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