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对接及应用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21〕8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和扩大应用领域的通知》(内政服发〔2022〕25号)《通辽市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落实全旗电子证照梳理、汇聚、签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提高全旗电子证照、电子签章数量,大力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材料重复提交、反复核验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全旗政务服务效能。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电子证照类型。
各部门要在《奈曼旗证照类型梳理表》(附件1)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所颁发的证照类型,摸清证照类型底数,精准开展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工作,如证照类型有变更,将变更后的《奈曼旗证照类型梳理表》反馈至邮箱zwfwj2019@163.com。(完成时限:2022年9月15日前)
(二)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和签章工作。
对照《奈曼旗证照类型梳理表》中梳理出的证照类型,进行存量证照数据汇聚。数据录入前需在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认领相应的证照类型,认领后核实证照模板是否与本部门所颁发证照照面一致,如系统中无相关证照类型,则提供该证照底图(纸质空白证照扫描件,证照尺寸)进行证照模板录入,录入后即可领取。领取后通过系统证照数据录入功能,将有效期内的历史证照数据统一录入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后完成批量签章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对自治区已完成汇聚的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98类证照(详见附件2),各涉及部门无需再次汇聚,只须在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中认领证照后对已汇聚的电子证照数据确认无误后完成签章工作。如在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中不显示证照汇聚数据或者汇聚数据错误,请及时反馈至自治区主管部门系统技术人员。(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新产生的证照各部门要及时汇聚到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推动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的同步生成、同步签章、同步发放。(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其他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梳理、汇聚、签章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力推进电子证照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于9月2日前,明确1名具体工作人员扫码进入“奈曼旗电子证照工作群”,证照数据汇聚和签章手册及相关安装软件将在微信群发送。工作推进情况将不定期通报排名。
联 系 人:树荣
联系电话:4225799
附件:1.奈曼旗证照类型梳理表
2.自治区已汇聚全区数据证照类型清单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