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公字[2009]3号
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辽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各委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更好地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09]2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
政务公开是我国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进一步推行、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机构,信息报送是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考核评比制度,切实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一)健全组织领导。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自行管理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审核后,登载在《政务信息简讯》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重要信息,将上报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且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工作。
(二)明确报送原则。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安全的报送原则。及时收集、整理、传输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坚持实事求是,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提供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凡报送的信息必须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因报送单位原因造成迟报、漏报、错报信息的,由报送单位承担责任。
(三)完善报送制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逐步实行信息目标量化管理,实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报送数量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将予以通报。
三、明确信息报送内容,改进信息报送和评比方式
(一)报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要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经常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些具有典型经验、措施具体、成效显著的高质量文字信息和开展工作的图片信息、视频信息等。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1、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通辽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类文件、制度和会议精神的情况。
2、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创新举措、工作经验及突出成果。
3、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4、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同时能体现本地区、本部门特色,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或做法。
5、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分工及调整变化情况。
6、其他需要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
(二)报送方式。各地区、各部门要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数量,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报送3篇政务公开信息,多者不限,于每旬逢4上报。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联系电话:8328556
传 真:8212277
电子邮箱:tlzwgkb414@163.com
(三)评比方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评比和通报。
1、记分标准。所报送的信息,每篇计2分;被编入《政务信息简讯》,每篇计10分;得到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加10分;被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篇另加10分;被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篇另加10分;得到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另加15分;得到中央或国务院领导指示的信息每篇另加20分。
2、评比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进行统计,每半年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年底将对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备案。
3、年底综合全年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集中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表彰奖励。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