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 珍爱生命——八仙筒镇预防溺水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08-20 浏览次数:2

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夏秋时节,流火酷热,游泳嬉水虽消暑纳凉,但潜藏着溺水风险。为全面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向全镇发出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危害,落实监护责任

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溺水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具有隐蔽性强、救援难度大、死亡率高的特点。请广大村(居)民朋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溺水事故的极端危险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防溺水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

1.时刻看护:务必对未成年人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禁孩子私自或结伴到所有野外水域玩耍、游泳。

2.加强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两会”,“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两会”: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重点时段管理:加强对青少年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管,避免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4.特殊群体关注: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嘎查村(社区)要给予特别关注,落实关爱帮扶措施。

二、各方积极行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嘎查村(社区)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在河流、坑塘等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护栏。同时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与宣传引导,增强村(居)民防溺水安全意识。广大群众若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在河流、坑塘、沟渠等地方游泳、玩耍,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三、掌握科学自救互救,避免盲目施救 

1.自身遇险:保持冷静,尽量放松身体,采取仰面漂浮姿势,节省体力;利用身边的漂浮物(如空水瓶、木板等)帮助漂浮;大声呼救,等待救援。 

2.发现他人溺水:切记“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切勿盲目下水施救!如遇他人溺水,立即大声呼救,拨打110、119报警。寻找周围可利用的救援物品:如救生圈、竹竿、长绳、木板、泡沫块等抛给溺水者进行救援。在岸上采取科学方法施救:俯身趴下降低重心,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拉拽。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预防溺水,人人有责。请全镇广大村(居)民朋友们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自身及家人的安全防护,尤其是看护好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屏障,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平安!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