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授让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7

为保障学生出行,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奈曼旗交通运输局规划开通三条定制通学公交线路。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拟开通的三条通学公交线路经营权授让进行公开预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线路情况

本次通学公交线路共计三条,分别为:太平村党群服务中心--奈曼旗第三中学线路(12.6KM)、大粮库--奈曼旗第三中学线路(6.2KM)、刘家堡--奈曼旗第三中学(8.4KM),其中除太平村至奈曼旗第三中学线路可采用无站立区版公交车外,其他两条线路均为设站立区的普通公交。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

(三)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

(四)具有健全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三、申请要求

根据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大镇主城区中小学校规划设置通学公交专线实施方案》(附件1),拟申请通学公交运营线路的单位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型选配:通学公交全部采用新能源公交车;车辆内外需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360°无死角监控;安装车载终端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行驶状态;配备智能刷卡系统。

(二)票价设置:运营企业需根据市场情况向物价审批部门提出物价核定申请。

(三)运营保障:运营企业需制定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四)其他要求:运营条件满足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大镇主城区中小学校规划设置通学公交专线实施方案》。

四、参与预招标所需提供的材料

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向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综合窗口提供以下材料,逾期我局将不再受理。

(一)线路运营方案;

(二)拟投入运营的车辆材料或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

(三)管理制度(包括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

(四)包括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附件2);

(五)从业人员资质材料;

(六)应急预案。

五、线路经营权授让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城市公交线路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若公告期间无人报名,则该线路收回适时启动招投标;若3家以下企业提出申请,则由审批部门依法择优确定线路经营者;若3家及以上企业提出申请,则按正常招标程序确定线路经营者。

取得线路经营权的企业与奈曼旗交通运输局签署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运营,线路运营权期限届满后,审批机关将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重新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

址: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1-88号综合窗口

话:0475-4219577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