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建环烟花爆竹经销部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9

检查时间

执法单位

检查对象

单位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5年7月23日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建环烟花爆竹经销部

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建环烟花爆竹经销部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地村

1.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应避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在零售场所应避免使用明火 4.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 2 米 5.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采购和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销售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法经考核合格7.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8.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合格); 2.安全警示标志掉色;(不合格) 3.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应避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在零售场所应避免使用明火(合格); 4.零售场所存放产品部分高度不超过 2 米; (不合格)5.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采购和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销售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合格);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法经考核合格(合格);7.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合格);8.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合格); 9.经营场所缺少防火沙;(不合格))

1.安全警示标志掉色已更换 2.零售场所存放产品部分高度超过 2 米已整改 3.经营场所已增加防火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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