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奈曼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已经奈曼旗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请认真组织执行。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2783.3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 2783.39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万元;
5.事业收入 0.00 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万元;
9.其他收入 0.00 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 0.00 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万元;
5.单位资金 0.00 万元;
6.年终结转结余 0.00 万元。
(三)转移支付预算 0.00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 0.00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万元。
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各项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科目、级次、缴库方式和期限,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并按规定用途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严禁坐收坐支。
(二)严格执行支出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使用预算资金。对基本支出中的工资、津补贴,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扩大发放范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各类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非重特大事项,一律不准调整经人代会审议批准的预算;确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而引起的新增支出,要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事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确保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装修,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由旗本级车辆编制管理部门核定车辆编制。其他机动车辆、设备购置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效率、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
(四)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年初预算已明确的项目,各单位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和地区,同时尽早制定预算执行的量化目标计划,将责任落实到项目主管单位、具体执行单位和负责人。已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要及时下达。
(五)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2025年各单位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跟踪问效机制。同时,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强化事中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各单位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在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预算;没有内容的要列出空表并做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密内容除外)应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部门预算批复表
奈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1日
表1-收支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