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以下三个渠道:
1.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卫生院,可以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2.定点零售药店: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3.线上购药:如美团、饿了么等APP,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
1. 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防范基金支出风险,确保长期稳定惠及参保群众。
2. 规范药店医保服务管理:强化对定点药店的监督,保障医保资金合理使用。
3. 以国家医保政策为导向:落实国家优化医保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规划,引导医药服务资源配置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购药需求。
报销比例没有变化。
在职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年度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是5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为50%、二级医疗机构60%、一级医疗机构60%,年度封顶线为4000元。
退休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年度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5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65%、一级医疗机构65% ,年度封顶线达到5000元。
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购药,结算时直接出示凭证,系统将自动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费用,无需额外报销流程。如需代老人及儿童购买药品的,可通过家庭账户共济,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开通,购药时出示需购药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即可。
基本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一般基本诊疗用药、常见病用药及多发性疾病用药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药专区购药;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疑难复杂疾病可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今年3月份,自治区卫健、工信、市场、医保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文件,旨在扩大基层药品种类。我们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密切协作,督促指导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基层用药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进行遴选并配备使用,努力让大家在公立医疗机构就能便捷地获取所需药品。经过医保与卫健部门共同推进,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500种以上常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