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奈曼旗人民法院园区巡回审判庭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灵活运用科技手段,以线上开庭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跨越地域限制,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案件回顾:
原告孙某与某信息技术研究院于2019年11月18日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由原告委托该信息技术研究院代理申报评审某职称证书。为此,原告支付该信息技术研究院费用36800元,但是该信息技术研究院收取费用后未能按照约定进行办理,且仅退还给原告孙某5000元,对于剩余款项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2023年7月7日,该信息技术研究院注销,原告认为被告高某作为该信息技术研究院的股东,应当依法承担退款责任,但双方协商未果,原告孙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还原案件事实,厘清责任,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得知原告孙某现居住在山西省太原市,该信息技术研究院注销前办公地点曾在北京,前期便主动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便安排开庭审理。
考虑到原告在外地,为节约当事人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提升审判质效,承办法官同意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的线上远程视频开庭的申请,利用“云上法庭”系统进行网上开庭,实现双方当事人在不同地点在线参与诉讼活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再次从情理、法理等方面对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耐心倾听双方陈述,精准厘清法律关系,向被告高某详细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法律规定。经过法官释法明理、悉心劝导,最终双方消除了对立抵触情绪,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高某分三期给付原告孙某欠款共计31800元,原、被告通过线上签字确认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奈曼旗人民法院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探索智慧司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互联网法庭在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为更多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在“云端”加速实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