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30

关于印发《东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嘎查村: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和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流失。现将《东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嘎查村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同时启用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

                     中共东明镇委员会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5年611

东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

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和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流失。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奈曼旗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报帐员管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设报帐员1名,对本村“三资”管理工作负责。

2、村报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身体健康,有能力胜任村报帐员职务,经村两委同意才能担任村级报帐员。

3、村报帐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镇党委、政府批准。

4、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所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每月收支单据的报帐及定期报表工作。

二、货币资金管理

1、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对村级资金开设村级资金管理专用帐户,明确专人管理,并对代管资金保密。

2、村级所有收入在3日内必须全额上缴资金统管户,不得坐收坐支。村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善,使用收款专用票据。上缴收入时要同时上报收入合同等相关手续。

3、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公款私存。

4、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超过1000元,要说明资金情况,并在当月进行帐务处理。

5、村大额资金(一次性10000元以上使用必须编报预算,说明用途。填写东明镇村级支款申请单,同时携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原件及复印件。预算内容、会议记录内容和报账内容要一致。

6、严禁村干部借取大额资金,确需借用大额资金要经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借款手续后附会议记录复印件。

7、严禁嘎查村在镇统管户借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镇党委会立会通过或镇主要领导批条方可借取。支款申请单后附镇党委会会议记录。

8、村集体所有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到镇统管户会计处做完手续后,从镇统管户拔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帐户,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帐户再拔付给相关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帐户原则上不允许支取现金。特殊情况需支取现金的要提前向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备。

三、开支审批管理

1、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财务监督委员会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审核财务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2、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财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签字,并加盖村集体经济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用章后,经村书记、主任签字后入账核销

3、坚持总量控制,定项限额,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所有支出手续都要有正式发票入帐,单笔支出2000元以上的单据要附相关会议记录。

4、较大支出和项目村里必须先上报预算,“四议两公开”程序政府批准后,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5、加强支出票据的审核,杜绝手续不健全,开支不合理,内容不真实,来源不规范的票据入帐。

除农用车外,村集体经济组织雇佣铲车、勾机等大型车辆一次性超过2000元的要出具正式用工发票。

6、支出票据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凡发生支出跨季度未上报,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得审核入帐。

7、旅差费:严格控制旅差费开支,各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开支,要多事一次办理,压缩旅差费开支。差旅费补助标准为: 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务用车标准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本苏木乡镇内执行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每公里2元标准。超出限额标准的由自己负责承担。镇政府方圆5公里以内每次交通补助10元,10公里以内交通补助20元,15公里以内交通补助30元,20公里以内交通补助40元,20公里以上按实际里程补助,按此标准填写旅差表并附会议通知(微信截图)或其他证明。到镇外以上公出按镇财政标准补贴填报旅差费。

8、项目收益资金: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款申请,经镇党委会决定同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账员填写取款申请并签字,写清开支项目、数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负责人)签字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镇分管领导签字后,需经镇长签批方可支取使用并附镇党委会议记录。

9、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支取除项目收益以外的其他资金在5000元以下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账员填写取款申请并签字,写清开支项目、数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负责人)签字,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支取,5000元以上的除由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再由镇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支取。5000元以上的资金申请需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记录。

10、统一发放村级经费时不需要各村单独填写支款申请单,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列表后由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即可。

四、财务公开管理

1、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作用,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包括“三务”公开网站和村公开栏公开。

2、明确各期公开的重点,除统一规定的内容外,对村民要求的点题公开内容要及时向群众公开。

3、较大支出和项目,实行预公开制度,即支出发生之前将财务预算予以公开。

4、所有公开事项必须留有影像资料。

五、债权债务管理

1、积极采取多种方法,严控举借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2、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发生。即村取得收入时要收取现金,不得尾欠挂帐。

六、一事一议筹资管理

1、村兴办公益事业确需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筹资的,必须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2、一事一议筹资,采取民主议事限额收取,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办法。

3、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完应按财政资产移交单在当月入账。

七、村干部离任审计管理

村干部离岗退职前需离职审计,要做好离职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查清查实,做出处理意见,张榜公布。

八、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1、集体资产、资源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台帐,村级要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办法,做到帐实相符,杜绝资产流失。

2、村变卖固定资产耕地、林地、荒地、草牧场发包的,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落实集体资产的各项责任及追究制度,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4、涉及到报废资产,需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并召开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方可入账核销。

 5、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分类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各类资产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及时记录各类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牧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原值在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要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嘎查村集体资产账内账外的现状、价值和增减变动情况,加强对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6、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资源台帐,如实登记资源经营状况。资源登记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资源台账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和管理。

7、各级项目投入的资产,以项目完工后各级资产移交单入帐,记入村级资产台帐。

九、其他人员工资管理

因其他临时性工作需要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党建员、民兵连长等其他未受补贴的人员出工出劳的,应享受误工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农忙和农闲时节由两委提出补助办法及标准,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及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制度东明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制度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东党发{2020}47号《东明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1、东明镇村级用工工条样本

      2、东明镇旅差报销单样本

 

 

 

 

 

东明镇村级用工工条

                                                                      年    月    日

 

姓名

工种

工资标准

摘要

日期

工时(天)

应付工资(元)

工资总计(元)

领取人签字

工资总计(元)

 

 

 

 

 

 

 

 

 

 

 

 

 

 

 

 

 

 

 

 

 

 

 

 

 

 

 

 

 

 

 

 

 

 

 

 

 

 

 

 

 

 

 

 

 

 

   总计(元):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

经手人签字:         出工人签字:         村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     

 

用工标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制定。

 

 

 

 

 

 

 

 

 

 

 

 

 

 

 

 

差  旅  费  报  销  单

单位:

 

 

 

 

 

 

 

 

 

202   

姓名

 

职别

 

出差事由

 

出差起止日期自             起至            止共       天附单据    张

日期

起止地点

车船费

住宿费

交通补助

伙食补助

小计

天数

标准

金额

天数

标准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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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大写:

 

小写:

 财务负责人:

 

 

村主要领导

 

 

财务监督负责人:

 

报销人:

 

后附会议通知(通知截图)或出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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