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基〔2024〕40号)、《通辽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通教基字〔2022〕18号)。
二、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应招尽招、统筹兼顾、严控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异地流动。
三、招生区域划分
1.城区内小学
奈曼旗实验小学、奈曼旗蒙古族实验小学、奈曼旗第二小学、奈曼旗第三小学、奈曼旗大沁他拉小学、奈曼旗风华学校的招生区域范围。
2.城区内初中
奈曼旗第二中学、奈曼旗第三中学、奈曼旗第四中学、奈曼旗第五中学、奈曼旗第六中学、奈曼旗风华学校的招生区域范围。
3.苏木乡镇(场)学校
奈曼旗八仙筒蒙古族学校、奈曼旗黄花塔拉中学、奈曼旗东明中学、奈曼旗青龙山中学、奈曼旗八仙筒镇中学、奈曼旗明仁中学的招生区域范围。
四、招生审验条件
1.小学招生条件
(1)城区内小学招生条件: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据学位类型,按A、B、C、D、E分批录取。
(2)苏木乡镇(场)小学招生审验条件:属学校招生区内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到招生区内学校报名;不属招生区内户籍,在招生区内有固定房产的,申请到实际居住地招生区学校就读。
2.初中招生条件
(1)城区内初中招生:按初中学区划分,审验条件与上述小学招生提出的条件相同,同时拥有嘎查村内房产和城区房产的,按城区房产分配学校(城中村除外)。
(2)苏木乡镇场各小学(中心校)毕业生按所划分招生区直接升入对应中学。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全旗中小学均采取线上申请审验要件的方式进行招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提供真实证件并签订承诺书;今年不再要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证明;对于多套房产人员,以首次提供的房产为准,提交后不得变更。
(三)ABCDE五种招生类型中,实验小学招收ABD三类,且户籍注册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网签备案合同)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解读机构:奈曼旗教育与体育局
解读人:刘会春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