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实施编码)
11150526011651183K4151014001000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三、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四、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十八条第二款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五、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六、实施主体
(一)实施主体名称: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三)实施主体编码:11150526011651183K
七、行使层级
县级
八、事项版本
2
九、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十、生命周期分类
社会保障,设立变更
十一、办事群体分类
社会组织,重点企业,国有企业,高新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十二、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三、受理条件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十四、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材料样表或电子表单详情见下载附件)
1.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十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六、到场次数
(一)到场次数:1次
(二)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本人办理
十七、办理流程
(一)办理环节
1、受理 1 个 小时数;
2、审核 1 个 小时数。
十八、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1 个 工作日
法定时限说明:无
(二)承诺时限
1 个 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无
十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二十、是否有数量限制
(一)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二十一、咨询方式
电话:0475-4220014,0475-12345
二十二、投诉方式
电话:0475-12345
二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5G智慧综合产业园)1号楼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17号、18号、19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 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