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简介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62

一、主要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医疗保健、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管理、人口家庭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通辽市相关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措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完善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旗老年健康工作,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保障和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中医药(蒙 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编制并监督实施全旗中医药(蒙医药)发展规划,开展珍惜濒危中药材(蒙药材)资源保护利用。

(十)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规划,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十一)领导全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 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十二)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

(十三)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全旗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推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全旗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五)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组织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六)协同指导疾病预防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疾病预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八)负责医疗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放射卫生、医疗废弃物等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旗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二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面推动健康奈曼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旗公共卫生防护网。

强化对全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建立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 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 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提出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方面的建议,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旗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与人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的规范性文件及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 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在旗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下,旗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计划并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上报,并及时将上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流行病调查报告。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与旗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2809888

  真:0475-4220669

电子邮箱:nmqws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

负责人:张威

联系人:于文君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对外合作交流、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工作。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指导全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网络舆情、热线和行业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05室

联系电话:0475-2809888

联系人:于文君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01室

联系电话:0475-4213862

联系人:席白乙拉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 财务稽查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参与上级分配给本级的和本级的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财务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负责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审计及内控制度建设、评价;负责财政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系统内部财务稽查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06室

联系电话:0475-2809818

联系人:张啸天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 体制改革与法规股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2室

联系人:王飞宇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 疾病预防控制股

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疾病预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旗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旗本级预案并开展演练,监测全旗预警规划计划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组织实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组织实施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拟订全旗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 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执法,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等违法行为,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放射卫生、医疗废弃物等安全监督管理。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开展专项调查、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1室

联系人:吕云飞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医政股

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承担全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 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9室

联系电话:0475-2809811

联系人:张金红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 基层卫生健康股

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拟订基层卫生健康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8室

联系电话:0475-2809811

联系人:包金山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 医疗应急股

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卫生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501

联系电话:0475-4220669

联系人:赵莹莹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 科技教育与宣传股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重点学科 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配合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旗卫生健康行业业务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3室

联系人:于秀艳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 妇幼健康股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3室

联系人:孙晓华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全面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医养结合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与民政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政策措施落实。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07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3

联系人:刘国峰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 中医药(蒙医药)管理股

负责中医药(蒙医药) 政策法规、综合监督、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健康促进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蒙 医药)服务。管理中医药(蒙医药)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中医药(蒙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强中医药(蒙医药)对外交流合 作。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旗中医药(蒙医药)可持续发展规划 及珍惜濒危中药材(蒙药材)资源保护利用等职责。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5室

联系人:周振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 党委办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负责民营医疗机构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0室

联系电话:0475-2809805

联系人:张吉业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合署办公股级事业单位

(一)奈曼旗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1.职能职责:

1)承担中心日常工作,协调爱卫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国家、自治区卫生细胞创建活动,探索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全旗城乡开展除“四害”活动;组织全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协助爱卫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落实爱国卫生“一周一月”活动;

2)承担健康奈曼行动相关工作;

3)负责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等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经常性、应急性以及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和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承担全旗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承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14室

负责人:姚立超

联系人:姚立超

邮箱:nmqcwb@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奈曼旗计划生育协会

1.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3)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4)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5)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2.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东孟家段大街北奈曼旗卫生系统业务楼602室

负责人:杨宝龙

联系人:杨宝龙

邮箱:nmq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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