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如果不缴纳医保就意味着自愿放弃了至少10项待遇
01财政补贴670元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070元。个人缴费仅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财政补贴增加额高于个人缴费增加额。
02住院报销待遇
2024年,通辽市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在70%左右。
03大病报销待遇
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年度累计报销最高50万元。
04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通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是:在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年度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05门诊慢特病待遇
目前通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已达到43种。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经备案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对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06医疗救助待遇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对医疗负担较重者给予医疗费用救助。
07新生儿参保和报销优惠待遇
新生儿出生就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受户籍地、出生地限制,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后,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08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09辅助生殖项目报销待遇
“取卵术”等8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0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金额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